以下為本站的中文翻譯,逐節對應原文編號,每節標明原文頁碼。原文只有英文;遇上專組本身用不確定語氣(例如 likely、potentially)之處,譯文一律保留其不確定語氣,不改寫成定論。
6.1 起火原因
6.1.1內頁 73
根據現有證據,相信火警源自宏昌閣 104 及 105 室外的平台。
6.1.2內頁 73
現場沒有發現助燃劑痕跡,亦沒有發現火警前夕有可疑活動的證據。因此,認為以助燃劑蓄意縱火並非起火原因。
6.1.3內頁 73
根據建築工人的陳述,事發時附近一帶只在進行馬賽克磚鋪貼工序。現場沒有跡象顯示有任何可產生熔融金屬滴、並可能成為引燃源的焊接工序。
6.1.4內頁 73
消防處在懷疑起火點周邊進行挖掘。其後消防處、政府化驗所及機電工程署各自獨立調查與跟進檢驗,並以書面向專組提交,已納入本報告並附於附件:附件 A-18(消防處火警調查組報告)、附件 A-3-8(政府化驗所李詠文博士的陳述)、附件 A-20(機電署電力法例部報告)、附件 A-21(機電署氣體標準事務處報告)。
6.1.5內頁 73
機電工程署的災後檢查排除了電力故障及石油氣相關成因。
6.1.6內頁 74
懷疑起火點的殘留物堆積高達 2 米。清走火警期間由上方墮下的燒焦殘骸後,檢驗底層殘留物,發現包含多種建築材料,包括安全網殘餘、擋腳板及發泡膠窗封板,並有兩個煙蒂、一個載有馬賽克磚背紙的編織膠袋,以及大量燒剩的紙皮箱殘骸。該處積存的可燃物料可能成為火勢的燃料。
6.1.7內頁 74
在懷疑起火點找到的物料當中,紙類物品(例如紙皮箱與馬賽克磚背紙)在接觸灼熱源(例如點燃的香煙)時容易產生悶燒。原文註明:悶燒與有明火的燃燒不同,是物料在氧氣不足以維持火焰的情況下緩慢燃燒,可以在無人察覺下持續數小時甚至數日,其後在條件合適時再度轉為明火。
6.1.8內頁 74
多處均見吸煙的證據。事發平台上發現兩個煙蒂;宏志閣的竹棚上發現大量煙蒂,顯示在地盤吸煙及不當棄置煙蒂並非罕見。閉路電視片段亦拍到建築工人在宏昌閣天台吸煙。此外,宏昌閣至少 5 名住戶曾間中留意到煙味或棚架上有煙蒂,其中 1 人更報稱目擊工人在棚架吸煙。原文註腳補充:在宏福苑住戶的陳述與問卷當中,2,011 人之中有 105 人報稱在維修期間曾目擊吸煙、聞到煙味或發現煙蒂。
6.1.9內頁 74
火警當日,天文台發出紅色火災危險警告;下午 3 時至 6 時相對濕度介乎 40% 至 50%。低濕度降低物料的含水量,令物料更易燃燒、更有利火勢蔓延;乾燥空氣亦有利悶燒形成——悶燒初期可能不被察覺,其後可轉為明火,進一步助長大範圍蔓延。原文註明:紅色火災危險警告在火警風險屬極高時發出。
6.1.10內頁 75
在懷疑起火點未能識別其他引燃源。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專組信納火警最可能屬意外性質;最大可能是:一個灼熱源(例如點燃的煙頭)引燃了現場的可燃物料(例如紙皮箱)。
6.2.1 沿凹槽快速垂直蔓延
6.2.1.1內頁 79
如 6.1 節所述,相信火警源自宏昌閣 104 及 105 室外平台。火勢起初輕微,其後迅速加劇,沿着堆滿可燃物的垂直凹槽失控蔓延,最終吞噬整個凹槽。
6.2.1.2內頁 79
火警通常在引燃點附近的燃料耗盡後自行熄滅。但當建築物外牆或周邊存在大量可燃物料時,外部蔓延可以極快發生。
6.2.1.3內頁 79
本案中,凹槽內大量燃料令火勢得以持續推進。可燃物料包括:竹棚、安全網、木板、擋腳板、帆布、尼龍條,以及發泡膠窗封板。這些物料在多個樓層之間形成連續的燃料源,令火勢得以快速垂直蔓延。
6.2.1.4–5內頁 79
對流傳熱在快速蔓延中扮演關鍵角色。熱氣體(熱解氣體與氣態燃燒產物混合周邊空氣)因密度差異而上升,有效傳遞熱量;上升的熱煙與氣體把餘燼與微粒帶往上方,沿途引燃可燃物,形成溫度愈高、火勢愈快的正回饋。
6.2.1.6內頁 80
垂直凹槽與升降機槽、天井等結構豎井一樣,自然引導上升的煙與熱氣體。其煙囪般的形態把氣流局限並導向上方,令火勢得以在短時間內快速蔓延並吞噬多個樓層。
6.2.1.7內頁 80
吹入凹槽的風提供大量氧氣,進一步加劇火勢並加快向上蔓延。
6.2.1.8內頁 80–81
現場採集的建築材料由政府化驗所及消防工程專業人員檢驗(詳見附件 A-3-2 至 A-3-9)。主要化驗結果見下方「物料化驗結果」一節。
6.2.1.10–11內頁 81–82
其他樓宇的凹槽亦觀察到類似的快速垂直蔓延。有線電視片段清楚拍到火勢在宏道閣凹槽內蔓延,顯示快速垂直蔓延很可能是由凹槽內積存可燃物(竹棚、安全網、帆布、木板、擋腳板、發泡膠窗封板等)熱解所產生的氣體被引燃所致。
6.2.3 二次引燃
6.2.3.1內頁 85
證人陳述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風把餘燼——可燃物的細小燃燒碎片——帶到鄰近的構築物,引燃安全網、建築廢料及其他可燃物。這些餘燼風險重大,因為它們可以飄行遠距離、落在外露表面,在遠離原起火點之處引發新火。
6.2.3.2內頁 85
除了隨風飄散的餘燼,燃燒中的安全網會熔化並以火滴形式滴落下層,成為其他可燃物的引燃源。墮下的殘骸同樣助長蔓延,引燃下層及地面的可燃物。
6.2.3.3內頁 85
火警發生時宏福苑各座正在進行大維修,外牆被棚架與工程物料包圍,包括竹棚、安全網、發泡膠窗封板、擋腳板、帆布、木板、尼龍條,以及雜項建築材料與廢料(例如紙皮箱、馬賽克磚背紙等)。這些物料共同形成一個包裹樓宇的可燃「外殼」,為火勢提供充足燃料,並讓隨風餘燼、火滴與墮下殘骸得以引燃。
6.2.3.4內頁 86
宏福苑各座被安全網包圍。一般而言,若這些網由阻燃物料製成,即使被引燃,在熱源移除後亦很可能自行熄滅,從而把引燃其他可燃物的風險減至最低,並減少整體蔓延。
6.2.3.5內頁 86
安全網可能不具阻燃性能,加上乾燥與有風的天氣,構成有利火勢蔓延、有利餘燼引發新火的理想環境。
6.2.3.7–9內頁 86
風為火焰提供額外氧氣,令火勢更熱、增長更快更難控制;並把建築材料的燃燒碎片帶到相當遠的距離,引燃鄰近樓宇與構築物上的安全網、建築廢料等可燃物。多處同時起火令救火工作大幅困難,並使調配部署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