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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火災造成的死傷

跨部門調查專組最終調查報告 · 內頁 176–202(PDF p.17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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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原文近 30 頁,當中包含大量細節。本站只摘錄對理解事件經過與日後防範有意義的部分,不轉述令人難受的描述。每項標明原文頁碼,如需查閱完整內容請參閱官方原檔。

死傷數字與分佈

9.3.1.2內頁 195
168 名罹難者中,男性 58 人、女性 110 人,年齡由六個月至九十八歲。當中114 人年屆 65 歲或以上,佔全部罹難者約三分之二。
9.3.1.3內頁 195
根據驗屍報告,死因分佈為:吸入火場煙霧 91 人、火的不良影響 65 人、吸入煙霧及燒傷 4 人、吸入煙霧及大面積燒傷 4 人、多重成因 4 人。4 人送院後不治,其餘 164 人在現場被發現。
9.3.1.4內頁 196
103 人在住宅單位內被發現,64 人在公共地方或樓宇天台,1 人在樓外空地。按身份劃分:居民 149 人、家庭傭工 10 人、工人 7 人、訪客 1 人、消防處人員 1 人。
9.3.2.1內頁 196
宏泰閣 82 人、宏昌閣 81 人,兩座合共佔絕大多數;另宏道閣 2 人、宏新閣 2 人、宏昇閣 1 人。宏昌閣的細分為:單位內 57、樓梯 5、公共走廊 19;宏泰閣為:單位內 41、樓梯 28、公共走廊 10、天台 2、樓外空地 1。
9.3.2.2內頁 196
宏泰閣在樓梯及公共地方的罹難者(38 人)多於宏昌閣(24 人)。其中 28 人在宏泰閣的樓梯內被發現,死因全部是吸入火場煙霧(其中一人另有大面積燒傷)。

兩座樓宇為何結果不同

9.3.2.3內頁 197
宏昌閣方面,火勢約下午 2 時 58 分沿東面凹槽迅速蔓延,而該凹槽經開口直接連通兩條樓梯。這令樓梯在火警早期即被煙與熱侵入。火警警報系統失效,加上維修期間安裝的發泡膠封窗,延誤了火警的察覺;當火警被發現時,樓梯已被濃煙淹沒,住戶再無可行逃生路線,被迫留在單位內暫避。這解釋了為何宏昌閣的罹難者較多集中在單位之內。
9.3.2.4內頁 197
宏泰閣方面,三個凹槽分別在下午 3 時 16 分、3 時 17 分及 3 時 30 分出現迅速蔓延。最後一個發生迅速蔓延的凹槽才連接樓梯,起初讓住戶得以嘗試疏散。但到下午 3 時 20 分及 3 時 30 分,兩個地面出口先後被燃燒的塌下殘骸阻塞,住戶被困,造成樓梯與公共地方的死亡。
9.3.2.5內頁 197
14 名罹難者在地下至 4 樓之間的樓梯與公共走廊被發現(宏昌閣 6 人、宏泰閣 8 人)。其中 12 人經確認住在高於被發現位置的樓層。 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們在疏散途中接近地下時,遇上被墮下燃燒殘骸阻塞的出口;被困而無可行逃生路線,只能留在公共地方。
9.3.2.7內頁 198
宏福苑出現一種獨特的火勢推進模式:沿凹槽的迅速蔓延同時發生於 31 層,嚴重影響單位與公共地方。火勢穿入單位、經開口令走廊與樓梯的環境惡化,並令竹棚塌下,燃燒殘骸阻塞地面出口,令疏散更加複雜。

宏新閣為何不同——時間的價值

9.3.2.8內頁 198
宏昌閣與宏泰閣火勢在早期已蔓延,留給疏散的時間極少。面對前所未有的蔓延速度,消防處把大部分可用人手集中於撲救——不僅為對付已嚴重受影響的樓宇,亦為減慢火勢向尚未受影響的宏建閣、宏新閣、宏道閣與宏仁閣推進。透過把即時撲救置於其他工作之先,消防員為居民爭取了關鍵時間,維持了本來會因火勢由外牆棚架蔓延入樓宇內部而被破壞的可行逃生條件。報告認為,這個戰術上的優先次序很可能延緩了蔓延,令宏新閣居民有更多時間疏散。
9.3.2.10內頁 198
相比宏昌閣與宏泰閣的居民,宏新閣居民有更多時間獲取火警資訊、或察覺現場的各種聲響。這個時間差亦令宏新閣居民能夠接到親友來電,通知他們宏福苑已經起火、並正朝宏新閣蔓延。宏新閣最終有 2 人罹難。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

9.1.1、9.2.1內頁 176
事故造成 79 人受傷、168 人罹難,當中包括一名消防處人員——追授高級消防員何偉豪,事發時執行消防員職務,時年 37 歲。本章以近 20 頁篇幅重建他殉職的經過。
9.2.7.3內頁 193
就呼吸器佩戴經驗:何偉豪於 2017 年 2 月 13 日取得呼吸器佩戴資格,服務期間曾在多次事故中佩戴;記錄顯示他最後一次月度練習在 2025 年 10 月 3 日,顯示他是一名稱職而有經驗的呼吸器佩戴者。
9.2.7.4內頁 193
就本次事故:何偉豪與另外兩名沙田輕型搶救車隊員組成三人小隊,由該車主管指示回應宏昌閣 2701 室的求助。調查並未發現任何一名涉事隊員有疏忽或不遵守程序之處。
9.2.8.1內頁 193
何偉豪與隊伍分開,是因為他當時正在宏泰閣地下的單車停放處協助疏散的居民。
9.2.8.2內頁 193
約下午 3 時 17 分,閉路電視拍到他佩戴呼吸器乘升降機進入宏泰閣的 25 樓。按上述情況推斷,他當時誤以為自己身處宏昌閣,實際上卻在宏泰閣。
9.2.8.3內頁 193
何偉豪很可能相信隊伍其餘成員已經到達 27 樓。為了歸隊,他乘升降機到低兩層的 25 樓——因為使用消防員升降機時,把升降機停在受影響或報告樓層至少兩層以下,是標準的安全預防措施。因此相信他當時正在執行所獲派的命令,並正接近宏昌閣 2701 室。

受傷情況

9.4.1內頁 199
79 人受傷,程度不一,包括男性 45 人、女性 34 人,年齡由三個月至八十七歲。72 名傷者在現場接受救護車救援並送院,7 人自行前往醫院。65 歲或以上者佔 3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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